因彩礼问题被强行拖走?当事女子:50万彩礼是气话,事情已妥善解决

更新时间:2022/2/14      浏览:

近日,张某某因拿不出50万彩礼,女友郜某被郜某父母、郜某哥哥、舅舅一行四人强行拖拽上车带走的事件迅速登上百度热搜。因郜某家属与张某某发生撕扯,张某某报警后,民警现场询问报警人张某某伤情,并迅速电话联系郜某及其父母,郜某表示已经同父母返回甘肃老家,对婚恋问题将与父母认真协商。


一、张某某和郜某享有婚姻自主权,任何人包括郜某的家属均无权干涉。

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: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第1046条规定: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,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。

本案中,郜某家属因不满意其隐瞒郜某与张某某恋爱并准备结婚的情况,强行将郜某拖上车并带离,已经侵犯了郜某的人身自由权,并同时侵犯了郜某和张某某的婚姻自主权。

我国刑法第257条规定: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一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。可见,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,情节严重的,可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。律师认为:本案郜某家属虽然使用了暴力,但情节较轻,尚不构成犯罪。况且,郜某明确表示不希望其父母被追究责任。即郜某不打算提起控告,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一档(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)必须由被害人提起控告,司法机关才会追究。所以郜某家属不会被追究此罪。


二、禁止买卖婚姻,反对高额彩礼。

在广大农村,因高额彩礼引发的社会矛盾屡见不鲜。我国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中办、国办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指出:全面推行移风易俗,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、高额彩礼、铺张浪费、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五条规定: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

可见,无论是政策还是法律法规,均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,反对高额彩礼。但实施的效果不理想,一些地方父母把嫁女儿变成卖女儿,只考虑彩礼的高低,不顾及女儿的择偶意愿和人生幸福。律师认为:高额彩礼属于陈规陋习,必须坚决遏制。要妥善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,对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3种情形,应判决收受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。俗话说清官乱断家务事,但彩礼是家事也是社会事,司法必须介入并作出公断。对于借婚姻骗取财物的,法律更应重拳出击,构成犯罪的,应坚决以诈骗罪追究婚骗人的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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