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现在的离婚案件中,存在着不少婚内出轨导致离婚的案件,我们国家目前对于净身出户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。那么,婚内出轨的一方在财产上就不用承担损失吗?
我国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重婚的;
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若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出轨,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,但这并不意味着,过错的一方必须净身出户。
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
这里规定的是“可以”少分或不分,也就是说可以不这么分,甚至于多分也不违反法律规定,由此可知,出轨与财产分割没有法律上的联系。
综上所述,若想要让出轨的一方净身出户,除非双方签订过“过错方净身出户”的相关婚前协议。否则,通过诉讼程序让婚内出轨的一方净身出户难度非常大,基本不可能实现。